2014年9月17日 星期三

姊妹 花


圖1:姊妹 花











 2014830,一個值得高興的日子,我的親妹妹出嫁了。

回想十多年前我經朋友介紹之下,到基督門徒福音會聚會,教會讓我有「家」的感覺,那時我亦推薦妹妹與我一起認識神,那時她才唸初中。

老實說,我沒有在教會照顧妹妹,全靠其他姊妹、同工引導她、扶助她成長,但我們深知「敬畏雅偉神是智慧的開端」,亦一同回應多年前向神的禱告。

我們在教會成長,在神的話語指引下明白什麼是豐盛的生命,什麼是人生的意義,什麼是婚姻,並願意將一生交託在這位信實的雅偉神手裡。

今天看見你和我都找到信主的弟兄,展開人生另外一個階段,繼續學習互相承擔、順服和愛的功課,好讓我們的家庭成為世界的光,照亮其他人。



圖2:我們所愛的為家人服務- ~ 處理乳豬全體

2014年9月3日 星期三

懷孕日記 (2)

懷孕日記 (二)

進入懷孕的中期,第二十三周,最近感受到腹中寶寶的心跳,躍動,生命是多麼奇妙呀!

無論自己,丈夫,家人,朋友都為腹中寶寶張羅,營養的吸收,衣物,生活上的用品等等。

作為凡人都會為這還未出生的生命預備最好,最合適的,何況創造天地萬物的神。

每次帶有關神創造的經文時(創世紀1-2章),我總會提到 "為何神最後才創造人呢?" 是人比較次要嗎?是神隨意選擇創造的次序嗎?非也,是因為衪要為衪最愛的預備好,有水,有空氣,有食物,有光,有地...一個整全的環境才合適人生存。

就正如一對父母,斷不會到了寶寶出生後才為他/她準備 床,衣物,奶粉,奶樽,毛巾等等....愛寶寶的,都會為寶寶預備好。

作為準媽媽的我稍稍明白到神的愛,就是當我們還未真正認識衪,回應衪,甚至乎不曉得衪的名字的時候,這位雅偉神已經為我們預備最好的。


2014年9月2日 星期二

我要真自由﹗

(約8:31-36) 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、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、就真是我的門徒。你們必曉得真理、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。他們回答說、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、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.你怎麼說、你們必得以自由呢。耶穌回答說、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.所有犯罪的、就是罪的奴僕。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裏、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裏。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、你們就真自由了。


耶穌對一班猶太人說:「你遵守我的教訓,就係我的門徒。你地就知道咩叫真理,真理叫你地得到自由。」
猶太人反問耶穌:「我地係亞伯拉罕的後裔,從來冇做過任何人的奴隸。點解你話,我地要因為聽你講而得著自由呢﹖」
耶穌再解釋:「我老老實實話你知。當你犯罪,就係罪的奴隸。奴隸唔可以永遠留在屋企,只有仔女先可以。所以,當天父的兒子叫你得自由,你就得到真正自由了。」

耶穌和猶太人的討論點在於「自由」這個題目。究竟什麼才是真正的「自由」﹖

聖經其中一個看事情的原則是「兩面觀」:外在 與 內在。
談到自由也是有「外在」與「內在」兩面。

從上述的經文就看到,猶太人的焦點,他們所想到的「自由」是在「外在」的層面。說實在,他們一出生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,是屬於雅偉神的子民,沒有被賣,被俘虜而成為別人的奴隸(當時有奴隸制),所以他們「外在」客觀的層面根本不可能是奴隸。

可是,耶穌(也是聖經)所關注的,不是「外在」的問題,而是「內在/裡面」的問題﹗耶穌關心的是我們的生命,我們的裡面到底是不是自由的呢﹖耶穌講出重點:當人活在罪的捆綁之下,他就是罪的奴隸。就算他是萬人之上的一國之君,能夠呼風喚雨,掌別人的生死,可是罪的捆綁卻依然會使他成為罪的奴隸﹗

那麼,什麼才是真正的自由﹖「外在」,還是「內在」﹖答案顯然易見,「內在」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,「外在」的自由充其量只能為「內心」的不自由作點心靈安慰。

舉兩個例子:
e.g. 有吸毒者進了戒毒中心,戒毒中心裡不能再接觸毒品。那麼,從「外在」客觀環境,吸毒者的確自由了,因為他脫離了毒品。可是,當他離開戒毒中心,又重回毒海了。這就是因為他的「內心/裡面」仍然被毒癮所控制﹗唯有真正從心底裡與毒癮一刀兩斷,他才能有真正的自由﹗
e.g. 無論與什麼人相處,總會有「激心」的時候,很多時我們的處理手法就是「我忍你」,「外在/表面」上大家是相安無事,甚至仍是有傾有講。可是大家心底裡都知道,這種「自由」只是「外在」,實際上大家的「內心」卻是有條刺,充滿粗言穢語,被這些情緒去捆綁。

所以,聖經教導我們,我們要去爭取的,不是「外在」的自由,人一生最重要的是「內在」的自由﹗我們一生,只在乎追求「外在」的自由嗎﹖享受旅行時,脫離現實生活,工作壓力,自由自在的感覺﹖擁有一切,隨心所欲,想要什麼就去買的自由﹖還是渴望心底裡從罪的捆綁中被釋放出來,真正的自由嗎﹖

當然,下一個要問的問題是,聖經教導我們追求「內在」的自由,那是不是很「個人主義」﹖因為這似乎只是「個人修行」的問題,與大眾利益沒有關係﹖就如「普選」這熱騰騰的議題,各政黨持著不同意見,都是為到香港的利益著想。但聖經談的卻是「內在」的自由,那就是不是說「普選」怎樣做也不打緊,做好自己就行了﹖所以,有些人就會認為基督徒「明節保身」,「不食人間煙火」,基督徒是這等人嗎﹖還是基督徒更應該為公義,真理走上街頭,走在前線﹖

的確,政黨所去爭取的,是香港的民主自由,為到香港的發展與未來。可是,聖經卻是從整個人類的救恩去看。意思就是說,當我們追求「內在」的真正自由,看似只是為到自己的利益,但實際上,如何才能得到這真自由﹖唯有遵行耶穌的教訓﹗而試想想,若每個人都願意遵行耶穌的教訓,我相信再不會再出現現在一切的爭拗了。但要達至這個結果,要多長的時間﹖2017﹖2047﹖看來我們的「眼光」要再遠一點了...

(羅8:19-25) 受造之物、切望等候 神的眾子顯出來。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、不是自己願意、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。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、得享 神兒女自由的榮耀。〔享原文作入〕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、一同歎息勞苦、直到如今。不但如此、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、也是自己心裏歎息、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、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。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.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.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。〔有古卷作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〕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、就必忍耐等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