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4月5日 星期六

不饒恕人的也得不著饒恕


馬太福音 18:21-35 ,主題為「不饒恕人的也得不著饒恕」

那時彼得進前來、對耶穌說、主阿、我弟兄得罪我、我當饒恕他幾次呢.到七次可以麼。耶穌說、我對你說、不是到七次、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

天國好像一個王、要和他僕人算賬。纔算的時候、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。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、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、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。

那僕人就俯伏拜他、說、主阿、寬容我、將來我都要還清。那僕人的主人、就動了慈心、把他釋放了、並且免了他的債。那僕人出來、遇見他的一個同伴、欠他十兩銀子、便揪著他、掐住他的喉嚨、說、你把所欠的還我。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、說、寬容我罷、將來我必還清。他不肯、竟去把他下在監裏、等他還了所欠的債。

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、就甚憂愁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。於是主人叫了他來、對他說、你這惡奴才、你央求我、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.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、像我憐恤你麼。主人就大怒、把他交給掌刑的、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。你們各人、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、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

18:21 彼得問耶穌:「老師啊!如果有個弟兄得罪我,我應該饒恕他多少次呀?7次夠不夠呀?」

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是一生最深奧的學問,無論身家有多豐厚、文化水平有多高、不論年紀、膚色、信仰,往往都曾經出現人際關係的問題,當然,教會的弟兄姊妹也逃不了。

彼得明知主耶穌的要求,有弟兄姊妹得罪,傷害他的時候,他要選擇饒恕,只是他不知道饒恕的極限,是7次,是8次?他感到困惑。

18:22 耶穌的答案是~ 不是7次呀,是70個7次! 

嘩!豈不是490次?那若果被傷害、被得罪491次就......

於是耶穌就用了一個比喻讓彼得明白多一點 (請參考現代版短片)

看完短片後,我們或多或少都認為那被主人饒恕人的僕人不對不對!恐怖!殘忍!
但我們是這個人嗎?曾經被主人(比喻為「神」)饒恕過,免了$20億(今天的兌換率),我們也有學到主人願意甘心樂意饒恕那欠我們$3萬5千的人嗎?今天的兌換率)

作為信徒,神豈止饒恕我們1次?我們一生,虧欠了神和人多少呢?1次?2次?舉個例子:今天面對不順的事,我們把這份不順的情緒轉嫁到朋友,家人的身上、說話的率直,不當、又或者我們的健忘導致爽約,誤會等等,到底傷害了多少人?但只要我們真心的悔改,神都一一饒恕我們。

既然神都不斷憐憫我們,那我們能「學」他嗎?若果我們明白這道理,就沒有積怨這回事了!

彼此共勉@@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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